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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1-29 14:38:20   作者:   来源: 市文联

一、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的基本情况

“新文艺组织”一般是指非公有制文艺团体,如民营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文艺群体”,一般是指新文艺形式的创作生产传播人员,如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

目前,佛山市文联作为业务主管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中,在市民政局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5个,分别是:佛山市话剧之友俱乐部、佛山市金声合唱团、佛山市爱乐乐团、佛山市民乐乐团和佛山市白石文化艺术馆。佛山市话剧之友俱乐部是2003年成立的,有会员约60人。佛山市金声合唱团2005年由女企业家黄继红牵头成立,有注册团员100人。佛山市爱乐乐团2006年由企业家梁启标牵头成立,有兼职团员约30人。佛山市民乐乐团2007年由民间企业家黄硕威牵头成立,有团员约68人。佛山市白石文化艺术馆2010年由民间企业家梁迎昌牵头成立,有会员约13人。这些民办文艺团体在市场竞争中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道路。如佛山市金声合唱团的团员来自社会各界、各行业。是我市较为活跃的、常年坚持训练、常年活跃在省市各级音乐舞台的民办合唱团。今年2月举行的“金声迎新春交响合唱音乐会”在琼花大剧院奏响,拉开“佛山韵律”文化艺术系列活动的序幕,获得一致好评。

2012年佛山首办网络文学座谈会,集结佛山网络作家代表盛慧、陈喜伟、杨国胜、梁德荣、严诗喆等,畅谈对当时的畅销网络小说《明朝那些事》、《南朝凶猛》等佛山网络文学的看法,对网络文学的现状、特征和规律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网络文学的成功与不足、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今年8月,佛山市成立广东首个网络作家分会,并举办第二届佛山市网络研讨会。网络作家分会首批会员28人,盛慧当选为主席,网络作家轩辕鸿鸣、安奕、秋远航当选为副主席。

20156月,省文联筹建广东省新文艺群体艺术家协会,佛山市文联推荐了59人作为首批会员。

二、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探索实践对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的联络、协调、服务、管理、扶持等方面措施还很有限,对我市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参与文艺发展的了解还不足,调动困难。由于调研的深度、广度有所局限,对全市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的了解还不全面,并且由于新文艺组织多是民办性质、新文艺群体多是自由文艺工作者,以各自为政居多,综合运用难度大。

(二)新文艺组织内部管理有待完善、发展资金来源不稳定、场地不尽完善。有些民营文艺组织的创办者对机构的概念和功能缺乏真正了解,对其发展缺乏长远规划。机构制度、内部人员的管理不尽完善,更多的是自己创办、自己经营、自己管理,少有专门的人员从事策划、运营以及文化产品开发等。民办艺术团体的成员大部分是兼职,出于兴趣参与,很多是义务参演或只补贴交通费,成员的专业性、积极性难以保障,整体实力难以提升,不利于长远发展。从现有民办文艺组织的投资创办主体看,多以企业为主,少部分为个人。有的经营者,倾其毕生的资产或加上政府支持成立团体,但运营的任何环节都缺不了资金,资金一旦短缺,就直接影响到文艺组织的正常运营和后续发展,而且保持长期性资助难度大,导致有些大型活动只能举办一次,难以长期坚持。另外,我市的民办文艺团体大多是由创办者自租自建场地,建筑面积、展厅面积有限,不利于演出展示。

(三)新文艺群体生存状态、维权等问题。新文艺群体很多是自由职业艺术家、体制外文艺工作者,他们中的绝大部分生活并不乐观,参与文化展示展演、培训交流、项目申报、评比奖励等方面的机会有限,缺乏社会的直接关注和政府的政策扶持。此外,网络技术和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日渐猖獗的盗版市场、薄弱的版权保护意识等,新文艺群体面临的侵权问题也较突出。

三、做好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认识。要切实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做好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习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谈到,我们要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联系手臂,用全新的眼光看待新的文艺群体,用全新的政策和方法团结吸引他们,引导他们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是一支重要力量,他们参与市级、省级、国家级甚至国际上许多重要文艺活动,对社会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作用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有利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和地域文化影响力。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在举办各种文艺活动时可适当引入这些文艺力量,甚至让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担当主角,参与大型公益性活动,既解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局面,又让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走上舞台,走向市场、走向社会。

(二)切实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做好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构建非公有制文艺团体参与文化建设的发展机制,研究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的具体办法,优化其发展环境。在经费保障方面,建立专项扶持资金,根据其特点,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的资金补助渠道。在场馆用地建设方面,通过调查研究符合条件者,在适当地方,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出租场地,或利用闲置的房产,鼓励更多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投身文化建设发展。

(三)加强管理。一是建立机制,齐抓共管。新文艺组织的发展涉及到文化、宣传、法制、工商、民政、财政、税务等多个方面,要加强部门、组织间的协调、沟通与合作,及时帮助解决注册登记、用地、设施、人才、资金等新文艺组织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其健康发展。二是健全职能,加强监督。引导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参与文化建设,对吸收进来的各种资源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规范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引入机制的同时,也有要有退出机制,有服务功能的同时,也要有管理义务,以此形成监督约束,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新文艺组织合法执业、依法办馆的监督,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规范竞争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四)加大宣传力度和人才扶持。加大对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的社会宣传和推介,面对群众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和文化市场的日益丰富,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要突出自身优势,加强交流,提倡资源共享,有目的地引进国内外有影响的活动;积极推出社会普及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关注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涌现出来的青年才俊,引导他们成为建设文艺事业的生力军。对新文艺群体除了提供服务外,还要想办法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信息传达等方面提供帮助,为那些体制外众多的艺术人才搭建一个公开、公正、平等的竞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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