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我市多部门联合发布消息,面向全市征集“纪念建党95周年”——佛山原创歌曲征集,征集作品还将在全市展播。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市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写佛山、歌佛山、颂佛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联合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佛山原创歌曲征集展播活动。 根据活动安排,歌曲征集评选分为宣传发动、歌咏比赛、展演推广三个阶段。个人或者单位均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本月29日。届时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统筹市文化馆、市音乐家协会、佛山电视台,采取专家评审、网络票选等方式,评选出10件优秀歌曲作品并进行公示。 另外,为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省第十二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省“爱岗敬业梦圆南粤”——车间里的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佛山市“宣传思想文化进企业”专项行动的有关部署要求,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佛山原创歌曲汇演暨群众歌咏晚会。各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文体旅游局)和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市总工会分别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歌手(组合)和合唱团队的选拔推荐工作。6月上旬组织参赛歌手(组合)和合唱团队进行选拔比赛,评选出2名歌手(组合)、2支合唱团队,代表佛山市参加广东省第十二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复赛。 今年6月中旬,将举行“纪念建党95周年”——佛山原创歌曲汇演暨群众歌咏晚会,对10件优秀歌曲作品进行表彰和展播;对2名优秀歌手(组合)、2支优秀合唱团队进行表彰和展示;对佛山市“宣传思想文化进企业”专项行动进行中期回顾,展示各区、各部门的工作成果和优秀典型。今年底之前,由市文联、市音协将10件优秀歌曲作品进行结集,出版发行CD专辑。 链接 申报主体:1.在佛山市登记的法人单位(如为合作创作的,本市单位须居于主导地位);2.佛山市户籍人员、最近在佛山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非佛山户籍人员,以及生活在市外的佛山籍贯人员。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对作品拥有完整版权。申报的歌曲一律为2011年1月以来新创作的佛山题材原创音乐作品(通俗、民族、美声等),体裁、风格与形式不限。歌曲应体现佛山经济社会发展和佛山人民的精神风貌,传播佛山城市形象,歌颂美丽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鼓励申报体现佛山企业文化的厂歌、企歌,展现佛山产业发展升级的歌曲,展现工人爱岗敬业、建设佛山的歌曲。 申报流程:各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请将申报作品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文化馆。作品乐谱(含词、曲)按纸质简谱或五线谱一式6份,联同CD音频资料(WAV格式)一式2份。(联系人:潘湘惠,电话:0757-83337882、13928647238;谭奕婕,电话:0757-83337882、13590536022; 邮 箱:826910297@qq.com;邮寄地址:佛山市卫国西路15号佛山市文化馆;邮编:528000)。申报时间至5月29日止。